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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后逃逸及逃逸致人死亡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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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后逃逸及逃逸致人死亡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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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胡漪 我国现行刑法划定:"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现行刑法与旧

       作者:胡漪我国现行刑法划定:"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现行刑法与旧刑法比拟,对于交通肇事罪,对交通肇事后逃逸及逃逸致人死亡作出了专门划定,明确划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现行刑法进步了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为严肃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根据。

       为准确合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

       但是,在详细的案件中,逃逸与死亡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而刑法及司法解释的划定却过于笼统,因此,在详细的司法实践中常常泛起理解上的不合。

       本文拟从逃逸,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逃逸人的主观罪过以及与其他犯罪的区别等方面的题目作一探讨,以求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罪更正确地合用法律。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涵义及司法认定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涵义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以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合错误被害人实施积极救助,反而逃跑 ,弃被害人于不顾的行为。

       刑法之所以将交通肇事后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从重打击,是由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本应绝一切努力救助被害人,保护现场,向公安交警部分报案,接受处理,而且行为人也能够履行这种义务,但逃逸者却违反了该义务,使司法部分不能及时处理事故,事故责任无人承担,也去去使受害人延误治疗时机。

       因此,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判定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着重 从以下几点掌握:(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需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条件和基础。

       假如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峻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需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假如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

       需要夸大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假如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由于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去去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讲演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

       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正确合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

       当然,行为人出于合法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需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 假如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司法实践中,去去泛起这种情况,行为人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及时将被害人送去病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由于害怕承担高额医疗费或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而惧罪逃跑,对此行为应如何认定,有的以为,逃逸应界定为逃离事故现场,而有的则以为肇事发生后为逃避法律打击而逃跑的行为均应认定为逃逸。

       笔者以为,我国刑法划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确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枢纽是望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

       假如仅将逃逸界定为逃离现场,那么性质同样恶劣的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就得不到相应的法律追究,可能会影响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惩处。

       因此,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去病院抢救,但在之后却惧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逃逸致人死亡”的涵义及司法认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死亡的行为。

       较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更为严峻,由于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刑法》对这种行为划定了更为严肃的刑罚,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定一行为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要望这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假如该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谈不上"因逃逸致人死亡”;假如该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则需要入一步分析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枢纽所在。

       假如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无关,即无论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死亡,则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只能按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假如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造成的,则应认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笔者以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

       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按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2)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死亡,但为了逃避处罚,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但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定性,按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3)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损伤特别严峻,即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拯救,行为人为逃避责任而逃逸,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无实质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4)行为人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的,可分为以下二种情况:其一第一次肇事后,逃逸途中只留意吸取教训,而健忘其他义务导致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二行为人肇事后,逃逸途中以绝快的速度逃跑且不顾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死亡,主观故意由过失转化为故意,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5)行为人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躲或者遗弃,如将被害人放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自己驾车逃跑,使被害人处于无法得到救助的环境中,主观上是但愿或者放任被害人伤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